第一千一百零三章【攻击】-《美利坚仓储捡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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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在话,这群雇佣兵当中也只有能力最强的亚当斯能和小辛巴面对面斗个十几回合,谁输谁赢不一定,但是除了亚当斯之外任何保镖,包括大熊都不是小辛巴的对手。

    保镖们都围了上来,一看到三个人的惨状,大家即使有心理准备,看着他是怎么受伤的,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最惨的是就是那个站在杨念中身后用枪顶着他的那个高个的抢劫犯,牙都被咬烂了,下颚已经被咬碎了。胳膊上胸口全都是口子,咕嘟咕嘟往外冒血,再不进行抢救,非得失血过多而亡不可。

    而让大家感觉到诧异的是,这个高个的抢劫犯手里面虽然拿着枪,但是这枪里面并没有子弹。

    他们把杨念中包围强行带到停车场,准备抢劫的过程当中,威胁杨念中生命最大的不是这把没有子弹的枪,而是那一把明晃晃顶在杨念中软肋上的匕首。

    一看清楚他们这些抢劫犯使用的武器,哪个杀伤力最大?包括杨念中和所有的保镖在内,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也瞬时间让所有人明白了,为什么小辛巴,在展开攻击的时候攻击第1个人,居然是那个拿匕首顶着杨念中的矮胖子,而不是拿着枪的那个高个子。

    小辛巴怎么会知道这个锋利的匕首对杨念中生命威胁是最大的呢,他怎么知道那个把枪里面没有子弹的呢。

    这一点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不解,其实非常简单,因为辛巴的鼻子太灵敏了,他闻到那把枪里面并没有火药的味道。

    而拿着那个匕首顶住杨念中的矮胖子,由于紧张匕首稍微往里面去了,一点正好划破杨念中的皮肤。

    虽然只不过是划破皮肤并没有出血,但是心把灵敏的嗅觉闻到了杨念中,身上传来了血腥味儿,他知道主人受伤了。

    威胁最大的就是那把刀先废了他再说,这就是辛巴展开攻击的整个过程和判断,让所有保镖不由的伸出大拇指赞叹一声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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