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些年来,哪怕税部内部已经是变革多次,征粮司这种臭名昭著的机构已经是在多年前就被彻底拆分,税务的稽查总局也是有了变化,税务稽查队也是有了变化。 但是人们对税务系统的憎恨以及恐惧依旧! 在大唐帝国里,针对各类犯罪分子而言,杀人放火兴许还能逃得升天,但是大规模的偷税漏税那基本是十死无生。 其中很多细节上都能体现税务调查官的权限之大,比如同样是调查案件,普通巡警们调查经济类犯罪的时候,想要调查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之类的,都需要地方督察院的批文,但是税务调查官不用。 因为地方税务局本身就具有调阅银行,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料的权限,他们自己就可以出具这种批文。 怎么说呢,在大唐里,只有税务调查官不想调查的税务案件,没有他们查不出来的税务案件! 只要被税务调查官给盯上了,那么不死也得脱层皮。 最近几十年来,其实很多刑事类或者其他经济类犯罪的嫌疑人,最后都不是因为刑事或者其他普通犯罪被抓捕的,而是因为偷税漏税被抓捕的。 为啥? 因为这些犯罪分子获得了非法收入后,基本没胆子正常纳税。 而这样问题就来了,人家税务调查官才不管你的钱那里来的,但是既然赚了钱就得缴税。 所以现在大唐的犯罪分子们,没几个敢使用银行账户进行交易,甚至都不敢保留太多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记名资产的。 基本都是弄一大堆现金或者不记名债券之类的。 就这样,其实很多钱也很难花出去,在大唐里,如今银行也发达,普通是普通人大多也拥有支票账户,稍微大额一点的支出都是使用支票的,现金的话,只局限于日常生活中小额开支。 这个从大唐人的发放工资就可以看的出来,如今的大唐人发放工资的时候,一般都是采取公用账户的支票发放工资,这样方便容易对账,更重要的是不会引来税务调查官的调查。 大批量使用现金的企业或者个人,不用几天就会引来税务调查官的主意。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