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炎黄古史中,炎黄竟然也会有类似的社会分层。 而且还分得如此清晰明白。 千古李二(明主罪君):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世家门阀了。 世家门阀形成的第1步,那就是形成清晰的社会分层。 只有这样分层之后,才能以更快的速度去固化阶层。 彻底断绝底层晋升顶层的通道。 从此之后,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世世代代,永远无法超脱血脉带给他的束缚。 刘秀这就是作孽呀!” ………… 秦始皇此刻勃然大怒,以前觉得隔壁出现这种情况,那已经很颠覆三观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炎黄曾经也出现过。 这要不是后来者的改革,那炎黄是不是会永远呈现这种社会形态呢? 这个时候的秦始皇,则是越看杨广越顺眼,就是因为杨广敢于去打破这种社会结构。 才让炎黄跨过了这道坎。 让炎黄的制度更加的开明。 怪不得陈通如此推崇杨广呢,这是人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荣耀! 大秦真龙: “看来刘秀这绝对是一个千古罪业! 这一种世家等级制度,直接就把社会分成了4个阶层,从而一次性的固化了阶层。 这对炎黄的影响,以及对底层百姓的压榨,简直恶劣到了极点。 刘秀对历史造成的伤害,那远远大于赵匡胤!” ………… 刘秀的脸刷一下就白了,他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的下床比照空间还惨。 他心中不甘,为什么你要把我损的一文不值? 为什么你要揭露历史的真相? 看看所有人都在吹我,为什么你就要把赤果果的现实暴露出来? 你太残忍了。 大魔导师: “陈通,这就是在放屁! 刘秀怎么可能会允许这样的制度存在呢? 你竟然还说东汉的六大家族才是真正掌控皇权的人。 这可能吗? 你见过一个皇帝,从开国到灭亡,皇权没有掌控在皇室手中的吗? 小说都不敢这么编呀!” ……………… 宋徽宗也被陈通这种疯狂的观点所惊呆了。 虽然陈通说的有根有据,但他也不能够相信陈通分析出来的结果。 也许,刘秀的这种制度,还有别的解释。 对,一定有。 那是可以美化刘秀的角度,只是他现在找不到而已。 最美瘦金体: “我就从来没有听说过,能有家族去掌控皇权的?” “而且还是6个家族联合掌控?” “你们不觉得陈通现在已经疯魔了吗?” “这种话你们都敢信?” ………… 吕后,汉武帝,北周武帝宇文邕,他们一个个都是心中震撼。 一方面他们是被陈通说的话说惊呆了。 另一方面,他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王朝的皇权没有掌控在皇室手中,反而掌控在了6大家族手中? 你这是玄幻小说的世界观吗? 最狠狼爸: “这个必须说清楚。” “我也想知道东汉的真相。” “陈通,你就好好的谈一谈,这六大家族凭什么掌控皇权呢?” ……………… 此刻朱棣,李世民,岳飞等人也都是震撼不已,他们感觉,这才是刘秀那个时代最大的秘密吧! 如果陈通真的能够说服他们,那他们的三观都会崩的! 陈通晃了晃脖子,眼中满是战意,这才是很多人不敢去谈的地方。 陈通: “那就让人看一看,东汉六大家族到底有多恐怖。 首先你要明白这6大家族到底是谁? 我们来看一看被誉为东汉六大家族的第1家族,邓禹家族。 邓禹家族是出身于【舂陵军】,更是在刘秀的开国之战中,帮助刘秀干掉赤眉军。 所以最后成为了公认的东汉第一世家。 东汉的第2家族,耿弇家族。 他是跟着刘秀一起平定了河北。 东汉的第3家族,梁统家族。 他是属于西北的老牌豪族。 东汉的第4家族,窦融家族。 窦家,你们应该都不会陌生,汉武帝时期,窦太后就权倾朝野。 扶风窦氏,唐朝也是超级门阀,李渊的老丈人家。 东汉的第5家族,马援家族。 这也是一个西北豪族,说起他们,那还要追溯到汉武帝刘彻时期。 他们就是当年陷害汉武帝太子的人。 巫蛊之祸,就是他们搞出来的。 他们用巫蛊之祸弄死了汉武帝的太子,最后被人驱逐到了西北。 而到了西北之后,他们是如鱼得水,获得了很多家族的支持。 因为他们就是替人背锅的。 干掉汉武帝的太子,那非常符合很多人利益。 而马原家族对于东汉的贡献,那就是原本他们是跟陇右诸侯王【隈嚣】是同盟,一起反对刘秀。 在刘秀攻克陇右的时候,他们又转而投到了刘秀的同盟里面。 临阵倒戈,为东汉建立,立下了赫赫战功。 东汉的第6家族,就是你们最熟悉的老阴家。 你看看这6大家族, 老阴家,那是河南和南阳的贵族。 耿弇家族,那最后代表的是河北豪族的利益。 而梁统和马援家族,那是雄踞西北,关中,陇右都是他们的势力范围。 最后窦融家族,那是从西汉建国以来的老牌贵族。 可以说,这六大家族,基本上瓜分了整个东汉。” ……………… 我去! 此刻就连汉武帝都感觉到这6个里面有的人太熟悉了。 比如说这个扶风窦氏,比如说老马家,比如说老阴家,这都是他的老熟人呀。 虽远必诛(千古霸君): “这也太可怕了! 难怪人说,百年的王朝,千年的世家。 西汉都灭亡了,但西汉的贵族却顽强的活了下去,而且活得更滋润呀。 最扯淡的是,这扶风窦氏,还特么的是李渊的老丈人。 这千年的世家,竟然从西汉传承到了唐朝。 而且还是富贵显赫。 老刘家的祖坟怕都没有了。 我现在心里只有一句话:mmp!” ……………… 第(2/3)页